通辽市位于科尔沁天然草原和科尔沁沙地的主体地区,地处于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中心区域,是京津乃至全国沙尘暴的主要沙尘源,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生态环境也十分脆弱,在《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是北方防沙带重点生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辽地区的生态环境关系着华北、东北乃至环渤海经济圈的生态安全。“十四五”期间,通辽市将按照生态优先、融合发展、科学利用、多方联动、创新发展的思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持续提升林草多种功能,实现造林绿化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到2025年,全市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0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3%以上,构建起功能完备的区域性生态防护体系。
科学规划,构建国土绿化新格局。科学落实规划造林绿化空间,积极开展国土空间造林绿化调查评估工作,对全市国土空间造林绿化地块全面细致地调查,准确掌握造林绿化地块的面积、地类、分布等情况,实现“落地上图”,构建国土绿化新格局,为规划造林绿化工程和精准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在科学界定国土绿化空间的基础上,依托国家、自治区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保护;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林定草,大力开展造林绿化、防沙治沙工作,并积极发展林草沙产业,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的美丽通辽。
科学施策,山水林田湖草沙共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依托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针对山水林田湖草沙七个要素,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持续提升林草资源总量和质量,构建绿量适宜、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健康稳定的自然生态系统。北部生态保护修复区和南部生态综合治理区,在荒山荒地以及荒废和受损山体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沙区营造沙地锁边林和防风固沙林;中部林草产业发展区营造农田防护林和经济林;因地制宜开展封山沙育林(草)。扎实推进城乡村绿化一体化,按照多绿化、少硬化的思路,围绕城镇村屯周边及街角空地、公路、铁路、河流沿线和厂矿园区,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见缝插绿,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在绿化点、线、面上下功夫,增强绿化空间的连续性。以村屯周边、房前屋后、庭院内外、街巷道路、文化广场、街角空地为重点,对嘎查村街路、周边进行绿化美化,巩固提升村屯绿化美化500个以上。以好通高速、大广高速、国道304等8条国省干道为重点,大力推进公路绿化;消除绿化空白盲点,各旗县市区对行政区域边界、村路联接处等空白区域进行全面绿化,着力为广大群众创造宜居、绿色、和谐、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强草原修复保护,对不同程度退化、沙化草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分类修复,通过人工种草、封育保护、退化草原改良、毒害草治理等措施,推进退化草原修复恢复进程。
科学治沙,筑牢防风固沙屏障。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推进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严格遵循自然规律,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努力探索、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防沙治沙技术,围绕奈曼旗老哈河和教来河沿岸等六大重点沙化区域实施综合治理。坚持自然恢复、辅助再生、高效节水的原则,采取营造锁边林、埋设沙障、封沙育林育草、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大力发展节水高效林业,选用杨柳榆、樟子松、五角枫等抗逆性较强的优良乡土树种,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配置,“十四五”期间完成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任务1000万亩,持续恢复沙区林草植被,加强防沙治沙成果的保护和质量的巩固提升,不断提高科学防沙、治沙、用沙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改善沙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目标。
依法保护,巩固扩大建设成果。坚持科学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农牧林用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林地资源精准化管理;积极推动林草资源管理地方立法,规范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严格贯彻执行《森林法》《防沙治沙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监督,在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林草沙资源,坚决杜绝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持续开展森林草原资源清理整顿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乱征滥占、乱垦滥牧、乱采滥挖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巩固、扩大林草生态建设成果。
科学利用,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的基础上,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产业富民”,充分挖掘林草产业的优势和潜力,做优做强特色林草产业,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生态惠民富民,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好、对农牧民增收带动强的林草产业,培育一批以名优经济林、优质牧草为主的林草支柱产业和产业集中度较高的重点苏木镇场、嘎查村。建设“塞外红”苹果、沙地葡萄为主果品基地6万亩,元宝枫、文冠果为主的木本油料林基地10万亩,沙棘等为主的食药同源类经济林基地10万亩,大扁杏、大果榛子为主的坚果类经济林基地5万亩;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高产、高效、集中连片的牧畜草示范基地20个;积极引进林草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扶持壮大经济林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初步形成种植、开发、加工、流通、仓储、销售协调发展的林草产业体系。“十四五” 期间,新增经济林种植面积30万亩,总面积达到120万亩,产值达到25亿元;完成人工种草750万亩以上,项目区草产量提高30%以上,为开展舍饲禁牧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