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横跨“三北”,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国土三调”草原面积达8.15亿亩,居全国第二位,是新时代打赢“三北”工程攻坚战的主战场。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会报告指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畜平衡、禁牧休牧,持之以恒推进森林草原河流湖泊休养生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草原保护修复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年来,内蒙古牢记嘱托,多措并举促进草原发展,开创出草原建设的新篇章。
加强草原保护,夯实生态建设根基
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打响三北工程攻坚战和三大标志性战役,大力开展草原保护修复工作,一年来,累计完成种草1817万亩。同时,多管齐下对草原资源开展全方位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局省共建草原改革试验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区1个地级市和16个旗县(市、区)推进19项具体改革试验任务,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健全完善草原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修改)》纳入“十四五”立法规划,为草原保护提供法制保障。
重新划定调整基本草原。聚焦新时期基本草原保护新要求,内蒙古重新划定调整基本草原,将全区89.6%草地划入基本草原,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草原应划尽划。
大力整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内蒙古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开垦林地草原行为的通知》,推动人民政府授权森林公安机关在授权期内行使林草行政处罚权,严厉打击毁林毁草开垦行为。
积极开展森林草原保险。内蒙古森林保险参保面积达3.67亿亩、草原保险试点参保面积超过2900万亩,投入保费6.94亿元,有效保护了林草资源,保障了林农牧户经济利益。
立足禁牧休牧,解决草原过牧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的草原已经过牧了,要注意休养生息”的指示精神,相继印发了《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管理条例》等办法和条例,促进实现草畜平衡,科学开展禁牧休牧工作,严格依据各地草地类型、降雨量、气温及草原生长特点确定休牧时限。
3月20日,鄂尔多斯市5338万亩草场进入休牧期,开启为期3个月的“休假”模式。4月1日,锡林郭勒盟2.2亿亩草原也陆续开始休牧。
2023年,内蒙古3.8亿亩草原落实禁牧制度,5.9亿亩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制度。今年,内蒙古所有草原都将实行春季休牧,持续性促进草原休养生息。
为进一步推动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地见效,内蒙古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5—11月在全区组织开展为期7个月的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对禁牧休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巡查,严厉打击禁牧区违规放牧、草畜平衡区超载过牧行为,对禁牧休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对巡查结果将列入2024年度林长制考核内容,确保草畜平衡指数降到10%以下。
落实政策规划,引领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草产业作为全区16条重点产业链之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推进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制订《内蒙古自治区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提出到2025年、2030年,林草产业总产值分别达到1100亿元和1500亿元的总目标。
在具体实践中,内蒙古聚焦草原生产能力不足和饲草供给短板,以大食物观为指引,从提升草原“四库”功能出发,先后落地实施了草种繁育、苜蓿种植、羊草种植、柠条改良草场等多项产业发展政策;遴选出蒙草集团、草都集团和正时农业3家草产业龙头企业为草产业链主企业,成立草产业促进协会,推动以商促商,激发草业企业生产热情,推动内蒙古由草资源大省向草产业强区转变。
赤峰市巴林右旗幸福之路苏木开展智慧牧草工厂建设,总投资达2亿元,年产鲜草5100吨,混合饲料7000吨,为全旗提供优质稳定的饲草供给。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建设阿力得尔现代草业加工物流交易园区,促进草产业全链条发展。2023年,该园区销售牧草产品及原料24500吨,加工生产种子700吨,全年销售总产值1.58亿元。
据统计,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类饲草产量达7543万吨、同比增长2.4%,全产业链产值达802.1亿元,饲草产量和产值均居于全国首位。有效保障了全区1.4亿头只牲畜的“吃饭问题”,助力支撑了奶、牛、羊、绒4条重点产业链近5000亿元产值。
融合多项举措,积极推动草种业建设
草种是草原生态修复与草产业发展的“芯片”。草原工作“重”在保护,“要”在修复,“核心”是质量,基础是草种。
内蒙古自治区以打赢三北工程攻坚战为主线,以保障“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种苗需求为目标,持续在保种、育种、制种、用种上下功夫,推动草种业高质量发展。
在种质资源保护上,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林草种质资源收集实施方案(2023-2025年)》,对珍稀濒危、具有重要价值的资源及重点种群进行重点保护和科学评价;与中国农科院草原研究所、蒙草集团共建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内蒙古分库,收集草种质资源1870余份,其中鉴定评价草种质资源1160余份。
在草种育种上。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品种审定办法》,承接耐寒高产苜蓿、高结实率羊草、优质燕麦草新品种创制3个国家攻关项目和4个草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 “揭榜挂帅”项目,对自治区育种单位新培育的通过国家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和林草品种每个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3年,内蒙古已通过审定的草品种194个,审(认)定2022年新草品种22个,草品种审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在草种繁育上,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草种供给能力提升方案(2023-2025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草种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指南(2024年修订)》,规范草种繁育基地管理。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与9个盟市、36家企业签订了《2024年落实草种繁育基地补助政策保障草种供给责任状》,提高草品种产能。2023年内蒙古草种繁育基地面积达26.5万亩,草种生产能力突破500万公斤,居全国前列。
在草种应用上,持续推动羊草等优良草种示范推广,稳步提升良种化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羊草种植方案(2023-2025年)》、《羊草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大力加强羊草扩繁、储备和推广应用,将羊草种植集中向北方防沙带的东部草原和沙地综合治理区布局。2023年新建羊草种子繁育基地10万亩,完成羊草草地生态修复治理222万亩。(草原处 周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