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一周年之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三北工程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三北工程开展科学绿化指明了方向。
《实施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三北工程科学绿化存在的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在哪里造”“造什么”“怎么造”“怎么管”四个方面,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三北工程科学绿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十项重点任务。既注重顶层设计,又为地方探索创新留有空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效解决了“在哪里造”,科学回答了“造什么”,精准谋划了“怎么造”,强化落实了“怎么管”。有利于拓展工程建设领域、打赢扩绿增量攻坚战;有利于增强生态保护修复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利于提高森林“四库”增容、增收、增产、增效能力。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绿化和三北工程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行动,是推进三北工程科学绿化的行动指南,更是推进三北工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治沙处 李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