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印发后,三北局抓住林长制全面推行的有利时机,制定《三北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积极探索符合三北工程建设实际的林(草)长制实践路径,着力加强三北六期工程全面实施组织保障,从而推动三北工程提质增效。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方案》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北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当前工程建设转型发展、拓展工程建设内涵和外延、推进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目前,三北地区各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出台省级实施文件,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总林(草)长,实行“双挂帅”,省级林(草)长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发布林(草)长令、开展巡林调研等方式积极带动各级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
推动林长制实施,压实三北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提高组织力和执行力;建立林草资源保护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清单,推动三北工程建设成果保护立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整合力量,加大科技攻关力度,不断攻克北方旱区生态修复技术难题,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科技研发和推广,着力推动科技进步。
下一步,三北局将积极探索通过林(草)长制促进生态与经济结合、山绿与民富结合的实现路径,鼓励采用国家储备林项目模式,鼓励创建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生产基地,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同时,创新完善工程建设的举措,开展跨省区、跨流域林长制协调管理。针对林(草)长制仅以省为单位的现状,着眼于生态系统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在三北工程区探索开展如黄河流域、重点沙区的跨省(区)林长制协调议事机制,解决一省(区)解决不了的重大生态修复问题。(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