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是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近日,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要求,三北局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问题,建立防治长效机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北局在充分认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前提下,认真学习《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全面落实“小金库”专项整治各项举措,不断强化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三北局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建立“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工作责任制,采取纪检处、规财处分工协作,形成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全面梳理、强化落实。通过翻阅财务资料、查看会计凭证等方式,对是否通过违规收费、罚款、摊派设立“小金库”;是否用资产处理、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是否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是否将单位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是否通过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是否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是否通过上下级单位之间或不同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7个方面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排查,确保自查率达到100%。
三北局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扎紧制度笼子,结合内控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地生根、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纪检处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