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金昌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五章、四十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监督与保障、附则。明确提出农田防护林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保护优先、永续利用的原则。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农田防护林应当坚持以水定绿、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采用水、路、林结合模式,新建和完善农田防护林网。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通过适当调整土地利用类型和优化用地布局,合理规划建设农田防护林网。合理调配生态用水指标、保障农田防护林灌溉。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利用再生水灌溉农田防护林。
《办法》规定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农田防护林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调查监测。对缺失的农田防护林进行恢复、新建、对退化的农田防护林进行修复改造。农田防护林采伐应当遵循自然规律,科学有序推进,优先采用分段或者分行采伐方式。严禁采伐干旱缺水、沙化严重等区域的农田防护林。
《办法》规定将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纳入县区林长制考核,县区人民政府必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行网格化管理制度。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全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有效运行,为提高全市农田防护林质量,发挥农田防护林保障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作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金昌市林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