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创新防沙治沙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全面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内蒙古鄂尔多斯坚持“全要素整合统筹、全过程机制创新、全方位共治惠民、全领域探索示范”,出台推进“三北”六期等重点工程建管创新九条措施,重点治理区域生态资金统筹比例达到 80%以上,重点项目适用以工代赈资金比例达到 30%以上,本地种苗和防沙治沙原材料使用率达到 70%以上,农牧民直接参与率达到 60%以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生态企业建管一体比例达到 80%以上,高质量推进“三北”六期工程建设,坚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统筹整合生态建设要素资源。整合生态项目、资金以及土地、人力、物力、水、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深化林草融合,实行沙化土地治理综合造价机制,集中镶嵌安排多种治理措施。统筹防沙治沙、植被恢复、风电光伏、水土保持、矿山生态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提升、盐碱地改良、污染防治、科技创新、文旅开发等项目,集中投向攻坚区域,形成放大“集成”效应,重点治理区域生态资金统筹比例达到 80%以上。统筹用好各类基金和生态奖补资金,用好金融资源,引导央企国企参与防沙治沙,多措并举吸引和扩大社会投入,充分调动农牧民防沙治沙积极性。
二是深入推进科技引领防沙治沙。发展新质生产力,集成防沙治沙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在工程项目中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在攻坚战标志性工程融合运用“前挡后拉”“三元套嵌”“乔灌草结合”等技术模式,提升防沙治沙科学性。以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建设国际荒漠化防治技术创新中心,打造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技创新高地,争取建立防沙治沙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审批绿色通道,重点攻克荒漠化防治、水资源集约利用、盐碱地改良、固废利用等一批关键技术。强化苗木保障和防沙治沙机械设备推广应用,加强保障性苗圃建设,加强优良种质资源选育,大力培育选用耐寒、耐旱、耐贫瘠乡土树种草种,发展节水雨养林草,有效降低建管成本。
三是大力推行生态企业建管一体。引导支持驻地央企、国有企业、生态企业参与防沙治沙,探索由市属国有企业牵头,驻地央企、生态科创型企业、旗区国有企业共同参与,采用招标制、委托制、合同制等多种方式,一体推进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养护等全流程提质增效。集中连片的标志性工程项目,鼓励林草生态、农牧业、水利等领域国有企业申报建设;部分选址在农牧民承包经营土地上的项目,可由农牧民直接建设或委托经营主体建设,让农牧民自建自管、直接受益;部分投资成本高、建设材料购置量大的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建设。生态建设项目优先吸纳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当地农牧民通过投工投劳、先建后补等方式参与建设。
四是探索流转林地草原经营权。推进沙化土地规模化、产业化治理,创新沙化退化林地草原经营权流转,探索建立裸露沙地、退化林地、“三化”草原收储机制,将碎片化特别是长期无人治理的沙化退化土地经营权,在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由旗区、苏木乡镇国有企业收储入库。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布局生态建设项目,鼓励企业及农牧民通过自建、合作、承包等方式开展修复治理。落实旗区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聚焦建设项目地块落实、利益联结、设施配套、服务保障等关键环节,妥善化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林地草原流转引发的矛盾纠纷,营造全民参与、全社会支持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是融合推进防沙治沙与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治理与新能源建设融合发展,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集中打造库布齐沙漠“光伏长城”、毛乌素沙地风电光伏“一廊多点”工程,采取“草光互补”模式推进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通过组建联合体等方式,推动板下板间修复、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外送内消、绿电制氢储能等全产业链多元共赢。依托林草资源优势和生态项目支撑,因地制宜发展柠条、沙棘、苹果、沙柳、中药材等特色林草沙产业,全面推动生态旅游、休闲康养、林下经济、现代农牧场等多元化产业链延伸。
六是创新构建共治共建共富新模式。坚持生态建设与农牧民增收有机结合,在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生态修复中广泛推行以工代赈,充分挖掘项目主体建设、附属临建、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环节用工潜力,确保重点项目适用以工代赈资金比例达到 30%以上。农牧民承包经营土地上的生态建设项目,大力推行“以补代造、以奖代投、先建后补”等激励机制,通过村民自建、联户合建、合作社建设、村投公司参建等方式自愿申报、自主建设,以“一卡通”方式直接支付建设资金,确保农牧民直接参与率达到 60%以上。创新奖补资金发放使用方式,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治理管护任务。
七是巩固提升生态建设保护成果。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统筹防沙治沙、国土绿化和耕地保护,加强生态项目作业设计、用地、技术措施合理性评估,重点防沙治沙项目资金优先向裸露沙地、沙化程度严重区域布局,加强支流孔兑、农田防护、生态系统脆弱区域造林绿化和林草质量巩固提升,全面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善重点治理区基础设施,推动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防沙治沙与产业发展有效衔接,结合转移农牧民稳岗就业、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落实生态保护奖补政策,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赢。
八是强化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压实施工单位建设管护
责任,实行造林种草提级验收或旗区交叉验收机制,对按期未开工、建设进度严重滞后、超建设期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及时予以清退;对建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参建主体,扣除工程尾款并限制申报项目,涉及违规违法的采取禁止准入、记入诚信档案等惩戒措施。严格执行生态建设资金专款专用相关规定,建立资金使用定期督查、中期绩效评估和年度审计制度,旗区设立“三北”工程资金专户,严格按照建设进度、验收情况、支付比例及时足额兑付资金,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加强林草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行数字智慧监管模式,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有效解决草原过牧问题。
九是健全生态建设考评惩戒机制。将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纳入全市各地各部门落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重要评价内容,健全工程项目考评机制,对旗区重点考评项目推进、投资完成、属地协调、服务保障、施工质量、建管一体、以工代赈、联农带农等情况,对市直部门重点考评行政许可、督促推进、指导服务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和下一年度工程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推动落实不力、重点指标未完成的地区,暂缓安排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