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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推动全市林地 地类边界划定、林地二级地类认定工作
内容来源:天津市林业局 2024-03-0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北防护林建设局:http://www.forestry.gov.cn/sbj.html


日,市规划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宏晖、刘捷两名同志共同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号)(以下简称53号文件,40号文件”)精神。(插入图片3

会上,调查权益处、森林野保处分别通报了我市按照53号文件、40号文件要求,开展林地地类边界划定、林地二级地类认定工作进展情况。各区规划资源分局、各区林业局分别介绍了目前各区在53号文件、40文件落实上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确保在2月8日前,完成国家规定的工作任务。

刘捷同志在讲话中确定了落实40号文件的原则,一是以各区林业局核实结果为准,由各区分局将核实结果纳入到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二是对林地一级地类发生变化的,根据现状调查结果,准地类采伐更新属性。三是对耕保任务重的区,按照53号文件的要求,划定林地范围,并形成矢量数据。要求各区分局对符合采伐更新属性标注的地类,应在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进行标注。

宏晖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有关处室,各区分局、林业局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的部署,切实抓好53号文件、40号文件的落实工作。二是各区分局、林业局要以此次专题会议为契机,充分衔接,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为工作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分局、林业局的工作指导。三是各区分局、林业局要秉持能调尽调,求同存异的原则,完成53号文件、40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此次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吴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