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绿化美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地区林草局以“办实事、解民忧”为落脚点,落实“三个必须”,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
一是必须政府引导,动员社会参与。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调控引导作用,统筹兼顾城乡风貌保护和生态修复,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动员农民群众自觉投身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以点促面,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乡村绿化美化,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2020年以来,塔城地区相继完成村庄绿化美化项目258个,绿化面积2.6万余亩。
二是必须立足实际,科学规划任务。根据村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科学确定不同村落的绿化目标、绿化重点和绿化方式,合理选择绿化美化树种,积极营造结构合理的乔、灌、花、草丰富多样的乡村道路景观。2023年7月,塔城地区结合村庄实际情况积极申请2023年第二批村庄绿化美化项目36个,目前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评审、批复工作。
三是必须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结合“3·12”义务植树、“6·17”“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朋友圈等媒体,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解读乡村振兴政策,宣传乡村绿化的重大意义,宣传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良好氛围。2023年以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受教育人群6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