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甘肃省林草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1166”工作思路,抓住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这个关键,用好林长制这个林草工作总抓手,推动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地、湿地、野生动植物、荒漠化沙化土地‘六位一体”保护治理,强化六项保障,构建了金融服务、管理体制、科技支撑、智慧监管、法治保障五个服务平台,既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又为今后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打开崭新局面。
一直以来,甘肃省林草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林草兴则生态兴”重要论断作为推动林草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工作部署,在保护和建设中发挥森林和草原对国家生态安全所具有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一是国土绿化科学推进。国家下达年度国土绿化任务1011.21万亩,任务量居全国第二,实际完成1188.98万亩,其中造林393.19万亩,种草改良552.69万亩,沙化土地综合治理243.1万亩,分别占年初计划的151%、138%和145%。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5%。义务植树8895万株,参与人数123万人次。完成森林抚育84.77万亩,森林经营补助试点3.85万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70万个图斑、710万亩矢量数据库建设。平凉市创建为全省首个国家森林城市,张掖市获批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张掖市、兰州市实现林业碳汇交易69.1万亩,交易额740万元。
二是资源保护持续发力。全省设立林长62288名,林长制公示牌17493块,省市县三级设立林长办,五级林长体系全面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同时,按期完成2022年森林督查,任务量居全国前列。编制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十四五”期间占用林地定额测算报告》。印发实施《全省“十四五”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
三是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不断加强。争取中央财政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4322万元、湿地保护修复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3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65%和74%;建立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春季护飞行动、清风行动、秋冬护飞行动,全年未发生重大盗猎野生动物和采挖野生植物案件;同时,实施“朱鹮”工程,开展玛曲湿地保护修复;敦煌西湖湿地成功申报为甘肃省第5处国际重要湿地。
四是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年落实林草建设资金83.7亿元,较2021年增幅34%。衔接省农发行、省农信社为林草发展授信450亿元,全省首笔5亿元储备林贷款在张掖市甘州区落地。修订《甘肃省草原条例》,大力宣传贯彻《湿地保护法》并对部分条款过时的《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予以废止。取得林草科技成果70项,转化应用林草科技成果50项,4项科技成果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甘肃省林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