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2〕29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提出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第4年对春季造林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国土绿化,不断巩固和完善绿洲防护林体系。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高站位、勇于担当,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工作,从“明确空间,统筹安排造林用地;提前安排,加强造林苗木储备;统筹协调,落实造林配套资源;明确标准,规范造林技术要求;突出重点,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加强监管,巩固造林绿化成效;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七个方面,对春季造林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从“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政策机制、注重规划引领、加强舆论宣传”四个方面要求各地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春季造林的组织领导,确保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内容,2022年,自治区计划完成100万亩造林任务。目前,新疆各地正在积极落实春季造林用地、用水、用苗等前期准备,预计从3月中旬开始,造林绿化工作将由南向北逐渐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