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辽市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的殷切希望和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先后组织实施了城郊百万亩绿化工程、双千万亩工程、四个千万亩工程,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大草原修复保护力度,着力建成立足东北、面向华北的生态防线,可以说,这十年是通辽林草生态建设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显著的十年。
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依托“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草原生态修复等国家重点林业草原生态工程项目,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推进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2012年-2022年,累计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567万亩,近3000万亩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绿色通道建设总里程达7000多公里,国省干线绿化率达90%以上,3000多个村屯得到全部绿化。全市森林面积210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3.78%,活力木蓄积量达到4126万立方米;草原植被盖度达到64.79%,提高了6个百分点。实现了林木蓄积量、草原植被盖度双增长。2016年通辽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造林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全面加强。坚持把保护好草原、森林作为全市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来抓,通过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依法加强林地、草地、湿地管理。十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无立木林地清理行动,完成无立木林地恢复造林300多万亩;深入开展了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划定并实施公益林补偿面积1089万亩,占全市森林面积的51.8%,每年15.7万户,59.2万农牧民直接受益。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 3326万亩草原通过禁牧得以休养生息,1080万亩草原通过草畜平衡得以合理利用。十年累积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7.27亿元,约34万户农牧民受益,草原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调整完善自然保护地至53处,735万亩;组织申报了霍林郭勒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实施了罕山、大青沟、乌斯吐、老哈河南岸沙带、乌旦塔拉5个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完成了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及补偿工作。同时,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连续23年无重大火灾的优异成绩。林草高质量发展基石不断夯实,林草资源越管越多、越管越严、越管越好。
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坚持走生态产业化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特色林果、木本粮油、木材、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让绿水青山更好转化为金山银山。全市木材初加工和人造板生产企业稳定在100家左右,农牧民每年通过销售木材以及加工增值收入达3.5亿元。以通辽“塞外红”苹果、沙地葡萄为主的林果产业已形成规模,栽植面积近60万亩,其中“塞外红”苹果每亩效益最高达1万元。林下种植药材、食用菌培育、种苗(花卉)培育以及林下特种养殖产业已成为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新的增长点。以大青沟地质公园、银沙湾和宝古图国家沙漠公园为重点的生态旅游业得到快速发展。各类林草新型经营主体达140个,全市拥有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认真落实生态效益补偿等惠民政策,积极吸纳农牧民群众参与林草生态工程;稳定生态管护员队伍,全市精准选聘生态护林员2160名,每年每人中央财政专项补助1万元,在巩固脱贫成果、服务乡村振兴上发挥更加重要作用,形成了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经济发展互促并进的良好局面。
林草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推行了林长制,以“林长制”为引领,架设“人防”高压线,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共设林长3336名,形成以嘎查村级林长、监督员和网格员(护林员、草管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管理架构。认真贯彻执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系列政策,落实林下经济、集体林地规模化经营、林草新型经营主体等一系列林业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全市确权集体林地面积2936万亩。政策性森林保险实现了全市覆盖,投保面积1442万亩,保费2293万元。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全市56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新核定事业编制1273个。调优供给侧改革,大力营造珍贵乡土树种混交林,发展特色高效经济林和食药同源林。完善建设投入机制,积极引入金融和社会资本、公益基金,解决了建设资金不足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