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培训
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解读暨野生动物监测培训班在管理干部学院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 2023-06-16        来源: 林干院

为扎实有序做好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确保依法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同时为规范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监测工作,以构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监测评价体系,管理干部学院于6月9日至12日举办了第一期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解读暨野生动物监测培训班。共有来自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市、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从事野生动物保护与监测工作的193名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了本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新保护法”)于2022年12月30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已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多次对大熊猫、东北虎豹等野生动物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修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更是要深刻认识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新保护法的各项规定,把贯彻实施新保护法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任务,构建完备野生动物监测评价体系,努力开创新时代野生动物保护新局面,为积极响应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满足全国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关于学习野生动物新保护法和各类野生动物监测方式方法的业务需求,我院举办了本期培训班。

本次培训邀请了局动植物司、动物保护中心和中科院动物所的领导专家围绕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主要内容、配套法规和制度要求等方面对新保护法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对现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了详尽的介绍,并结合《陆生野生动物监测技术指南》向参训学员讲授了各类野生动物监测方法。在课堂交流环节,各位授课专家积极与学员互动,了解收集学员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疑点和难点的同时,悉心解答了各位学员的各类业务问题。

培训结束时,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学习安排及时紧凑,各专题讲座主题鲜明、条理清晰。授课专家讲解深入浅出、联系实际。大家通过学习提升了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本期培训班不但对全国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还帮助学员更为全面系统地了解了监测指南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为接下来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对下一步野生动物保护重点工作的推动落实明确了方向,打开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