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的草原,清新碧绿,百花盛开,鸟语花香,风景如画。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今年6月组织各地开展202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各地紧紧围绕“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主题,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草原普法宣传活动。
河北:送法下乡,普法宣传助力乡村振兴
河北省草原普法宣传送法下乡暨“草原保护日”宣传活动此次走进张北县德胜村。在活动现场,河北省林草部门通过播放草原宣传片、发放草原普法宣传材料、设置咨询服务台,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进行强化宣传,让法律法规知识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依法建设草原、依法利用草原的自觉性。
山西:形式新颖,草原普法宣传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山西举办了“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届山西草原风光“沁源花坡杯”摄影大赛颁奖及巡展活动,倡导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保护森林(草原)活动,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山西科技报》林草专栏利用8个版面宣传草原工作,对建设“美丽山西、魅力太原”过程中不断注入草原的力量进行重点报道,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森林(草原)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内蒙古:强强联合,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草原普法宣传
内蒙古林草局联合国家林草局内蒙古专员办通过摆放海报、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彩页,讲解草原法相关知识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大力宣传草原法律法规,普及了草原生态保护知识,充分展示了自治区草原资源的独特魅力,增强了全社会保护草原资源的意识,营造了全社会支持草原事业的良好氛围。
吉林:活动丰富,普法宣传活动氛围持续高涨
吉林省通过开展现场活动启动仪式、“草原法进校园”公开课、吉林省第一届草原业务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知草、爱草、依法保护草原的良好氛围,为今后开展草原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黑龙江:围绕重点,深入宣传草原生态保护政策
黑龙江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草原禁牧计划》《黑龙江省草原征占用总量控制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等内容,大力宣传贯彻落实草原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在活动中,黑龙江省广泛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草原生态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重点突出草原生态保护、草原承包经营、草原禁牧休牧、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使用草原审核、临时占用草原审批等内容、标准、范围和要求。
贵州:发放“福利”,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宣讲活动
贵州省通过发放宣传小册子和布袋、多年生黑麦草种的方式,营造良好的依法治草氛围。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还向村民宣传讲解了草原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等内容,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草原承包经营、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等草原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草原的意识。
云南:以案说法,草原重要分布区加大宣传力度
云南省在草原普法宣传现场活动中,运用传统主流媒体、现代网络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有关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信息,增强普法吸引力和社会效果。在草原重点分布地区,云南省运用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字对保护草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促进普法宣传有形呈现、有效覆盖。在活动中,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监管坚决打击开垦草原和非法征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草原执法监管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加强草原执法监督,坚决打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
陕西:现场答疑,虚心倾听耐心解答群众疑问
在草原普法宣传活动中,陕西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人人参与,全民享有”“人人有责,全民监督”“人人宣传,全民知晓”的思想,通过展板、视频、标语宣传草原政策,以政策咨询、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草原保护法律法规。
甘肃:形式丰富,多地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活动
甘肃省在草原普法宣传月期间,武威、兰州、金昌等草原重点市(州)分别组织开展了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武威市在古浪县城中心绿地广场通过文艺展演、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影片,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活动。金昌市举办了草原法律法规知识有奖问答。白银市出动执法巡逻车、法律宣讲车巡回播放草原法律法规。兰州市通过发放挂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开展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保护草原、爱护草原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