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院完成昆明市、普洱市、西昌市国家森林城市整改提升评价和指导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3-08-17 来源:西南调查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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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管理,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推动国家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开展整改的通知》(办生字〔2022〕84号),要求昆明市、普洱市、西昌市开展为期3年(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的整改。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以下简称“西南院”)负责昆明市、普洱市、西昌市三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整改提升的评价和指导工作。

为更好地指导帮助昆明、普洱、西昌三个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整改提升,客观评价三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管理整改提升情况,西南院于2023年3月成立国家森林城市整改提升评价和指导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截至2023年8月5日,西南院完成了昆明、普洱、西昌三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整改提升座谈调研、内业书面审评、外业现地复核等工作。通过座谈交流,了解三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执行和指标达标情况,党委政府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自查摸底未达标指标的整改措施和整改实施情况。工作组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审查了三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整改通知中提出的未达标指标的整改材料;对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2023年版),系统核验了三个城市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在前期座谈调研、内业书面审评的基础上,工作组围绕乡村公园、林荫道路、村庄绿化、档案管理等内业存疑和档案缺失指标,分别开展现地复核工作。

通过评价和指导,西南院更好的掌握了昆明、普洱、西昌三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和管理现状,指出了整改提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以及工作方向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接下来,西南院将按要求分别编制昆明市、普洱市、西昌市国家森林城市整改提升评价和指导报告。



来源:综合监测二处

供稿:黄贝

核稿:许先鹏

审核:李昕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