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考察并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支持和规范光伏项目使用沙漠、戈壁、荒漠及沙化退化盐碱化草原,推动光伏发电与荒漠化综合防治有机耦合,助力打赢地区生态工程攻坚战,按国家林草局草原管理司统一部署,西南院草原处处长刘永杰一行赴西藏就光伏产业发展与生态修复协同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
在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处、中核西藏公司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调研组赴拉萨市尼木县“草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点进行现场观摩,听取了该项目在筹备、建设及运维等各阶段工作的介绍,详细了解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土地使用方式、与群众间利益协调方式及后期发展计划等情况。
随后,调研组一行在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局长吴维主持,自治区林草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自治区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中核西藏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刘永杰介绍了调研的主要内容和目的,与会人员围绕光伏发电产业使用土地实际情况、光伏板设置要求、生态修复、板下复合利用方式、西藏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企业发展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光伏产业用地的生态功能综合评估、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配套的草原修复要求、项目验收标准、后期生态监测、部门协同及保障政策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最后,吴维局长表示,在新一轮“双碳”目标下的能源调整背景下,自治区林草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融入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按照“生态优先、依规实施”的原则推进光伏产业发展,促进“草光互补”等实施,并强调在项目实施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与当地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光伏产业与生态修复、助民增收的多赢。
来源:草原处
供稿:洪正义
核稿:刘永杰
审核:李昕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