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双碳”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和抓手。2022年10月林芝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西藏自治区第一个“国家森林城市”。为持续推进林芝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落实林芝市“国家森林城市”中期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林芝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中期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森林城市建设相关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近日,西南院碳汇处受林芝市创森办邀请,安排曾双贝、吴军龙同志为林芝市六县一区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年度监测培训授课,就国家森林城市测评体系、国家森林城市负面清单,林芝市国家森林城市年度建设任务及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等内容进行培训讲解。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成效显著,为林芝市更高质量、更加规范、更加准确地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后续工作,推动林芝市国家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来源:碳汇计量监测处
供稿:吴军龙
核稿:曾双贝
审核:张凤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