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青海省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我院编制的十八项制度办法正式印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1-12-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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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我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编制的《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分类办法》等十八项制度办法,由青海省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并实施,为构建自然保护地高效运行新机制、有效促进自然保护地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技术根基,为加快推进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青海是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在全国生态安全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9年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统筹负责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制度标准建设工作,并委托我院国家公园规划研究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有关制度标准体系研究和编制工作。项目团队紧扣国家对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项落实制度研究和办法编制,经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和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中科院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国家林草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青海省国家公园监测评估中心等单位领导和专家的多次联合审查,就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

十八项制度办法是对青海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过程的指导和规范,内容涉及青海省自然保护地体系搭建阶段的类型划分、调查评估、整合优化的实施指导;自然保护地规划设计阶段的总规编制、范围区划、边界勘定的技术规范;自然保护地体制机制建立阶段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协同联动管理、管理评估考核、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的分析部署;自然保护地建设运行阶段的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生态体验和自然教育、生态补偿效益评估、社会捐赠、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设置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