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我院牵头编制的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湿地保护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通过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组织的专家审查。国家林草局湿地司、中国湿地保护协会、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林草局西北调查规划院、北京诺兰特规划设计公司的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规范》是我国首批启动的四项林草工程建设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之一。《规范》制定对于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满足湿地保护工程建设需要、提高湿地保护成效、提升湿地保护管理综合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组认为,《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程建设规范研编工作指南》等要求编制,符合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的要求。《规范》规定了湿地保护工程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关键技术措施,定位准确、资料齐备,满足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的控制性底线要求,符合我国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实际。
专家组一致同意《规范》通过审查,按程序上报。
来源:湿地处
供稿:朱国飞
核稿:付元祥
审核:张凤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