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韩城市森防站开展秋季苗木检疫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4-11-06 来源:陕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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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秋季造林苗木质量,防范病虫害随着苗木的调运和栽植传播扩散,韩城市森防站持续开展“护绿2024”行动,扎实做好秋季苗木检疫工作,确保“三北”工程造林用苗质量关。

       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提升防控能力和意识。组织检疫工作人员学习《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并进行案例分析和实地操作示范,提高工作人员对病虫害特征的识别能力和检疫操作的规范性。通过召开会议,深入造林工地、苗木繁育基地等方式,向苗木生产经营者和造林户50余家宣传苗木检疫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50份,告知他们在苗木生产、销售和调运过程中的检疫申报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严把苗木出圃关,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对辖区内的11家苗木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所有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信息。检疫人员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程序,深入苗木生产地,对苗木逐批逐株进行检查。观察苗木的叶片、枝干、根系等部位是否有病虫害症状,对于发现疑似病虫害的苗木,及时采集样本进行检测鉴定。同时,要求生产经营者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病虫害扩散。经检疫合格的苗木,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不合格的苗木,责令生产经营者进行除害处理,处理后经复检合格方可销售和调运。

       严格调运检疫程序,做好调入苗木复检。在交通要道设立检疫检查站,加强对苗木调运的监督检查。要求调运苗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有效的检疫证明和相关文件,对无检疫证明或证货不符的苗木依法进行处理。对调运的苗木进行现场抽检,检查内容与产地检疫相同。发现病虫害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带有病虫害的苗木进入造林地。建立检疫台账,详细记录每批苗木的来源、去向、数量、检疫结果等信息,以便追根溯源,秋季造林工作以来累计复检各类苗木51车次56.7万株。

       扎实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做好监测调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确保造林成果不受影响。建立苗木检疫档案管理制度,对检疫工作中的各项记录、报告、证明等文件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阅和追溯。加强与其他地区林业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苗木病虫害的发生动态和传播趋势,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通过开展秋季苗木检疫工作,有效防止了病虫害传播扩散,保障了造林用苗木质量和安全,为巩固造林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韩城市森防站将进一步加强检疫队伍建设,提高检疫技术水平,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完善检疫监管机制,不断提升苗木检疫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林业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